成都贷款停息挂账政策规定

发布日期:2024-10-23 10:10:56

成都市贷款停息挂账政策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贷款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


2.本政策适用于在成都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贷款业务。


3.贷款停息挂账是指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经贷款人同意,暂停计算利息,待借款人具备还款条件时,继续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归还贷款的行为。


二、贷款停息挂账的条件


1.借款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但已采取积极措施,有望在短期内恢复生产经营,具备还款能力。


3.借款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经贷款人同意,可以申请贷款停息挂账。


三、贷款停息挂账的程序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停息挂账的原因、期限、还款计划等内容。


2.贷款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停息挂账原因等进行调查核实。


3.贷款人经过调查核实,认为借款人符合停息挂账条件的,应当与借款人签订停息挂账协议,明确停息挂账期限、还款计划等内容。


4.贷款停息挂账期满后,借款人应当按照停息挂账协议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贷款停息挂账的期限


1.贷款停息挂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2.借款人在停息挂账期限内,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信息。


3.贷款人在停息挂账期限内,有权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监测。


五、贷款停息挂账的效力


1.贷款停息挂账期间,借款人不承担利息支付义务,贷款人暂停计算利息。


2.贷款停息挂账期间,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贷款停息挂账期满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贷款停息挂账期满后,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贷款人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政策由成都市金融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3.如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政策应及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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